新北市淡水普羅旺斯社區2008年興建完成,但其中一棟大樓的住戶卻時常聞到大樓飄散「屎味」,前年才查出原因,竟是建商誤將地下室污水池氣管接到冷氣排水管線。6名住戶不滿聞了8年屎味,憤而向建商提告求償。士林地院今判建商應賠6名住戶共133萬多元。
判決指出,6名提告控訴,他們雖然入住時間不同,但卻時常在大樓內聞到臭味,但臭味時有時無,始終找不出臭味來源,直到2016年4月間,社區管委會將污水管的鼓風機改為24小時運轉,冷氣管線持續冒出濃烈、惡臭的屎味,才驚覺原因恐出在藏在牆壁內的管線中。
最後經社區總幹事及機電保養廠商追查,確認臭味就是來自化糞池,建商誤將地下室污水氣管錯接至冷氣排水管,才會導致化糞池的屎味,沿著管線散發至大樓屋內,他們立刻要求建商改善,但建商卻遲遲不處理,直到他們隔月向消保會陳情,建商才派員修正管線。
6名住戶認為,他們長期吸入污水池沼氣與細菌,置身在充斥化糞池沼氣的環境,不僅居家生活受影響,家中的冷氣機也遭污染,也影響到健康。其中張姓及李姓住戶更表示,女兒受到沼氣臭味影響,導致肺部罹患疾病,必須到醫院住院開刀治療。6名住戶共向建商求償醫藥費、冷氣清潔費以及精神慰撫金費每人30萬,總金額為164萬5155元。
建商表示,他們先前從未接獲冷氣管線出現異味的通知,不是故意不處理,一接獲通知,就隨即派員改善,只是因相關管線設置在大樓柱體內,無法確認是否管線錯接,但測試時啟動地下室汙水池鼓風機,發現冷氣水管與化糞池有連通現象,隨即進行管線修改,將冷氣水管另接管至廢水池,修改工程後,異味即不再滲入大樓住家的冷氣管。
建商強調,在地下室污水池鼓風機24小時運轉前,大樓並沒有天天瀰漫屎味及細菌漂浮情狀,他們住戶提出的醫療單據,無法證明生病與「屎味」有因果關係,因此主張他們無須付賠償責任。
士林地院審理認為,建商管線接錯是事實,就應該負擔賠償責任,但因6住戶無法舉證醫療費用與長期活在臭味中的因果關係,僅准許與本案有直接關係的冷氣清潔費,以及部分精神慰撫金,最後判建商應賠償6住戶共133萬6000元,可上訴。(顏凡裴/台北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