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月在幸福空間直播分享了一個例子。
許多客人不知道我們服務項目中的權狀面積複丈有何作用?至於其他同業,絕大多數也都缺乏這方面的專業,因此無法提供此項服務,只能以丈量室內的空間尺寸來充數,然而此二者是有極大的差異的。
我們都知道,買房的總價就是根據權狀面積乘以單價計算而得,然而一般人只關心每坪單價多少,卻沒注意到如果實際面積和權狀有所出入,那麼總價不也就出問題了嗎?萬一實際面積不足,不但影響使用,買方更是成了多花錢卻仍不自知的冤大頭!
許多人以為權狀是由地政事務所核發的,所以面積一定沒問題,其實這種觀念是錯誤的。因為地政事務所不但沒來現場實際丈量過(頂多抽測幾個尺寸),絕大多數的建案,權狀面積也都是僅由建商委託代書,直接在電腦上根據竣工圖轉繪計算出來。然後提送給地政事務所,在門口的佈告欄公告十五天後,若無人提出異議,便可正式登錄製作權狀了。萬一不幸發生錯誤,依法也是由起造人和代書須負全責,並與地政事務所無關,這就叫做行政、技術分立原則。
在我們的實務經驗中,現場實際面積短少、張冠李戴,登記錯誤、與法規不符的問題都曾經發生過。其中最離譜的例子之一,就是下面這個把花台登記為陽台的例子,現場的尺寸面積都與權狀符合,而且登記的方式也沒有違法,但是二者的單價及實用性卻有著天壤之別。
如果您是買方,是否能夠接受呢?再者,如果有一天您想出售這間房子,萬一買家也發現了這個問題,是否又會成為您的大麻煩呢?
※以下就是現場室內外的實際相片,對照從地政事務所申調的測量成果圖,可發現該黃色區塊的花台,實際上是被登記為陽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