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倪浩倫╱綜合報導】預售屋取得使用執照後,建商便會通知客戶前來驗屋,並要求到銀行對保、交屋和撥款,根據內政部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第13條規定,買方驗屋時發現屋況瑕疵,可在驗收單上要求賣方限期完成,並保留5%自備款作為交屋保留款,房產買賣經驗較不足的民眾,建議找設計師、驗屋師等專業人士陪同。
豐核設計設計總監廖筱翠表示,驗屋須注意水管部分,「包括冷氣排水管和廚房、衛浴的水管和陽台排水口,如果堵塞會引起倒灌。」建議將室內所有出水口一併打開,觀察排水速度是否順暢、有無滲漏水,注意水壓是否平均。地磚則要適度敲打,從聲音判斷鋪設平均度。
建議多重時段驗屋
驗屋時,建設公司會根據買賣合約書內註明的建材設備和客變內容,提供驗屋清單。客戶除了留意屋況瑕疵,也須細數室內標準配備來逐一勾選,如插座和燈管數量。翰昌廣告業務部襄理吳清華表示,建設公司的工程人員多會在現場陪同客戶驗屋,小瑕疵當場處理,其餘會請客戶填寫修繕單,訂下修繕完畢日期讓客戶前來複驗。
量身訂作交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首席驗屋師李駒安表示,新成屋因尚未居住使用過,許多瑕疵無法浮現,例如配備的廚具,「驗屋只會看開關是否正常,民眾入住後應多加使用,以免過了保固期。」李駒安同時提醒,驗屋分不同時段和天候,如雨天才能觀察窗戶外框有無滲、漏水。隔音方面,同音量的車輛聲,白天和夜裡給人感受也不同。「還有如拋光石英磚與窗戶玻璃上的毛絲刮痕,若無陽光照射,幾乎無法看出。」
賣方應給保固憑證
家住台中市大里區的鄭小姐向《蘋果》投訴,近日向佳福建設購買1間新成屋,惟建商在交屋時尚有部分修繕未完成,對交屋後因施工而須花費的水、電費由誰支付,並詢問施工人員在複驗後,是否可自由使用衛浴?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表示,直至交屋前,施工工人皆可自由出入房屋現場,包括使用衛浴。現場專案經理事後也和鄭小姐達成協議,從交屋到屋況瑕疵全數修繕完畢,期間的水、電費均由建設公司支出。
根據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第17條之1,賣方對結構部分負責保固15年,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負責保固1年,賣方並應於交屋時出具房屋保固服務紀錄卡予買方作為憑證。吳清華表示,建商多依瑕疵全數修繕完成時間來當保固起算日,但購買實品屋的民眾須注意,「有時實品屋會搭配不同的標準配備,間接導致廠商提供的保固時間不一。」